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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情小说温恬立锦新-温恬立锦新免费阅读全文

时间: 2023-08-10 17:58:55  热度: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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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这些剧情都是作者在番外写出来的。

  她要怎么解释呀?

  车内的气氛静了几秒,温恬脑子里过了一圈,才调整好呼吸随口道:

  “之前黄阿姨告诉我一些,剩下都是我自己现编的,主要是为了气人嘛,当时也没想那么多。”

  黄阿姨就是黄淑兰,跟立锦新母亲叶佩兰是闺蜜。

  对立家的事,确实很清楚。

  索性立锦新没再追问更细节的事。

  幽深的眸光透过车前窗的玻璃,落到某个虚无处。

  半晌,才低低开口:“我确实怀疑大哥的婚事是被人算计的,媳妇儿,我反倒觉得你编得合情合理,也许真相就是这样。”

  难怪原书里男主一直不愿意接受后妈宋静芝,甚至非常反感。

  几乎从不回首都的家。

  而男主大哥婚后虽然没碰过宋春花,却也没抛弃她,两人的婚姻一直维持到死。

  现在看来,原书的剧情就解释得通了。

  男主觉得自己大哥被算计,但又找不到证据,讨厌宋家人又干不掉她们。

  而男主大哥到死都被蒙在鼓里,虽然不喜欢硬塞的媳妇儿,可觉得自己是过错那方,只能对宋家人以礼相待。

  温恬突然有些心疼立锦新和他大哥。

  一把双手环上男人的劲腰,看着对方的眼睛,小脸无比真诚:“老公,你放心,我一定会帮你查明真相!”

  男人投向虚无处的目光落到女人俏丽的小脸上。

  那双水汪汪的杏眸盛着很多情绪。

  他看见了心疼和相信。

  被媳妇儿放在心上的感觉,原来是这样美妙。

  他嘴角翘了翘,又探唇含住了那柔软的唇瓣。

  温恬被男人突然的笑晃花了眼,没想到自己老公笑起来比板着脸更有魅力。

  她脑子还在回味那抹一闪即逝的笑。

  唇瓣便被渡进阵阵冷松香。

  这个吻不似刚才那般急切又激烈,反而有点雨后闲庭漫步的感觉。

  缠绵悱恻,又若即若离。

  两人都没有闭眼,彼此对视着。

  挺翘的鼻尖相错,柔软的唇瓣分分合合……

  彼此的心意也在这个吻中更加坚定。

  也许是这节奏太过舒缓,温恬脑子里还有空回想原书剧情。

  越想她就越代入男主的情感,心中渐渐感同身受起来。

  对男主大哥也越加同情。

  不行,她一定要帮男主大哥摆脱那段不堪的婚姻。

  这么善良的人,不应该遭到这样的算计!

第66章 文工团11

  立宇宁和宋家远房侄女宋春花的婚事,背后真相除了始作俑者清楚之外,没有别人知道。

  就连立锦新,也只是怀疑,根本无从寻找证据。

  而现在,清楚真相的人,多了一个温恬。

  当年,正逢春节。

  刚好是挨家挨户走亲戚的日子。

  宋春花从东临乡下带着土特产,来首都探望姑姑宋静芝。

  宋家祖宅在东临某个偏远小镇的乡下。

  宋春花也在那里长大。

  因为土质肥沃,各类蔬果作物丰富,常年给东临市区宋家那支送菜送粮。

  两房关系便一直维持,时常往来。

  宋春花第一次来首都走亲戚,自然要留在立家小住几天。

  军区大院,门口守卫森严,站岗士兵军装笔挺,身后还垮着长枪。

  时不时能见到军用吉普或者黑色的红旗小汽车驶进驶出。

  林荫步道宽阔平坦,两旁的银杏树枝叶繁茂。

  再往里延伸,便可见一栋栋二、三层的小楼相邻而立。

  家家户户门口都有小院子。

  有的种菜种花,有的当储物空间用,好几辆自行车就随便停在院里。

  格局规划颇有后世商品小区的样子。

  宋春花在乡下见惯了土坯房和泥瓦平房,走出门不是田间就是地里,哪里见过这种规规整整的住宅。

  进了姑姑家后,更是眼睛都错不开。

  沙发、电视、冰箱……她听过没见过的家具家电,全都置备齐全。

  甚至还有一个座机电话。

  在她们乡下,也只有村支部才会配电话,每次用还得花钱。

  而收音机这种东西,在宋家只配随意放在摆柜上当装饰品,上面薄薄一层灰,一看就是长期闲置不用的。

  提前被打了招呼的保姆迎上来,端茶倒水,热情无比。

  在家里习惯被使唤的宋春花简直受宠若惊。

  心中不免生出一丝向往。

  如果能长期住在这里该多好,哪怕在姑姑家当保姆也行。

  有了这个想法后,她在立家不自觉就开始表现起来。

  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

  勤快得让干了多年的保姆张妈都生出一丝危机感。

  这丫头是来跟她抢饭碗的吧?

  直到,春节那天,宋春花见到了立宇宁。

  立宇宁从首都大学毕业后,便留校任教,平日都是住在家里。

  他和弟弟都继承了母亲叶佩兰的美貌基因。

  两人五官立体,线条英挺,但气质截然不同。

  立锦新偏冷厉,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剑,不太好接触。

  而他温润如玉,像从诗词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宋春花常年在乡下,见过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庄稼汉。

  当然也有文质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斩鸡。

  直到见到立宇宁,才知道男人还有另一种类型,高大俊挺又风度翩翩。

  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不说话的时候安静沉稳。

  喜欢看书也会跑步锻炼身体。

  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

  几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对立宇宁一见钟情。

  当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立家当保姆的执念。

  进而转变为,如果能嫁给立宇宁,当立家的大儿媳妇该多好。

  只是随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压下了这样的想法。

  她这次来首都,其实是背着家里偷跑来的。

  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更可怕的是,她压根不确定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一个月前,她和自己的好姐妹一起去山上摘蘑菇。

  采完蘑菇走到半山腰,正好碰上同队的几个知青围着火堆在烤抓到的野麻雀。

  旁边还摆着几瓶烧酒,是知青们平时偷偷酿的。今天不上工便约着一起来山上打牙祭。

  都是年轻人,又认识,宋春花和姐妹便加入了他们。

  她没喝过酒,第一次贪嘴多喝了点,没想到醒来后已经躺在自己的闺房。

  浑身黏腻腻的,身子还有点不舒服。

  尤其是下身。

  当时没多想,以为是自己喝醉过去,被同伴送回家。

  直到第二个月,发现月事没来。

  她月事一向规律,这才觉得有点蹊跷。

  趁着去镇上的功夫,去卫生所检查了一下。

  果然是怀孕了。

  宋春花慌得一批。

  这个时候怀孕,卫生所压根没有堕胎的条件,需要去市里的人民医院。

  去医院这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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