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来吻我丁费思的小说-耽美微小说来吻我丁费思
祝野撩起眼皮,看那件婚纱,他的眼神淡漠平静,似乎并不在乎,可是他看了许久,已经出卖了一切。
那条婚纱比她看过的所有婚纱都要漂亮,每一道宽大如海波张扬的裙褶都优雅,每一处幅边都精致到无以复加,连搭配着的头纱都长得拖尾,上面绣着的玫瑰不知用了什么针法,明明只是银色丝线,却可以绣得栩栩如生,明暗交叠,仿佛那真是一朵朵曼丽的红玫瑰。裙摆像是云雾,是一朵笼罩在云雾里的白玫瑰。
丁费思不知不觉站起来,走向了那条婚纱。
她伸手摸了摸,微凉的丝绸滑过玉白指尖。
祝野的声音低沉,却摸不透他这语气到底算冷还是热切,
“要不要试试?”
丁费思看向祝野,她微微扬了下巴,才能与他对视,一双花瓣眸中光点微颤,似乎不太忍心对上祝野的目光。
明明他的表情很平静。
丁费思垂下眸,
“好,我试试。”
祝野就坐在客厅等她出来。
可是时间在此刻拖得格外长,一分一秒都像是拉长了战线在磨蹭。
他开了瓶度数偏高的朗姆酒,倒了半杯喝下去,琥珀色的酒液流进喉咙,馥郁甜蜜的味道滑过口腔,把心底隐隐的躁动压下去。
轻微的咔哒一声,微微震了震祝野的神经。
丁费思捞起裙摆走出房间,有些忐忑地整理着侧边的拉链。
祝野回过头去。
玉白出尘的女孩穿上了洁白的婚纱,她白得像隔了层烟幕,露出精致的锁骨肩颈,墨色长发撩到耳后,清亮的花瓣眸忐忑地看着他。
他见过很多人穿婚纱,但就算是以客观的角度来看,她也是新娘里最漂亮的一个。
与他想象之中一般无二。
可惜此刻她不是新娘,他也不是她的新郎。

她像是他抽烟时呼出的白色烟雾,他有时会在那些虚幻的烟雾中,勾勒她穿婚纱的样子。
在那三年间,在明明没有丁费思的瞬间,他早已在想象中和她渡过了一生。
这件婚纱不是他随意而画,而是他在想象中勾勒了无数遍的样子。
祝野向她走去,丁费思忐忑地看着他,
“好看吗?”
祝野俊美冷冽的样子更加疏离,但丁费思却听见了他的称赞。
他说,
“好看。”
祝野弯下腰来,抚摸她的脸颊,指尖一点点触碰过她的肌肤,似乎害怕这一切只是一场梦。
祝野想了她三年,再痛苦的时候都没有像现在这么难受。
泪腺像是被大力按压着,逼着他流泪,可是祝野的只是认真地抚摸她的脸,确认她不是虚幻,确认她不是那些一吹即散的烟雾。
丁费思看祝野这样的神情,愣了一下,
“祝野?”
一声呼唤把他拉回现实,祝野如梦方醒,他的呼吸沉重,低声道,
“我出去冷静一下。”
他开门走了出去,甚至连外套都没拿。
丁费思想叫住他,然而关门的声音已经响起。
丁费思看着关上的门,想起他刚刚那个温柔却深邃的眼神,一寸寸抚摸她面颊的行为。
她忍不住垂下了眸子。
大概祝野是失望的吧。
丁费思把婚纱换了下来,拿着祝野的外套出了门,她给祝野发消息,但是祝野没有回她。
下楼敲了秦竞的门,祝野却并不在秦竞那里。
她想着他可能去散心了,就沿着最近的街往下走,不知不觉走到了梦屋门口,店员已经认识她了,还以为她是来吃饭的,热情地上来告诉她,吧台边上刚好有位置,今天他们老板也在。
丁费思往里走,想着祝野会不会出现在这里,可是她左顾右盼都没有看见祝野的身影。
她正失望地往外走时,华晏叫住了她,温润的声音响起,
“费思。”
她回头看,华晏在昏黄的灯盏下温柔地笑着,光线与黯淡的冲击之下,他的样子显得格外柔和。
丁费思往回走了两步,急切地追问道,
“你今晚见过祝野吗?”
华晏如年轻野马般的眼睛笑起来也亲和,
“见过。”
丁费思追问道,
“你知道他去哪了吗?”
华晏轻声道,
“费思,恐怕我不能告诉你。”
“男人有时候也是需要空间静一静的。”
丁费思失望道,
“好吧。”
她抬步想往外走,华晏却突然道,
“不过我大概能告诉你,他的一些事情。”
她的脚步停住,在昏黄温柔的灯光下,华晏只是温润地轻笑。
华晏倒了一杯酒,移到丁费思面前,他深棕的发丝垂下遮住额角,眸光亦晦暗,
“祝野应该没有告诉过你,我是他哥哥。”
丁费思犹豫道,
“其实我猜到了,你们是表兄弟。”
华晏轻笑着摇了摇头,将自己那杯酒一饮而尽,否定道,
“不,我是他亲哥哥。”
丁费思震惊了。
华晏却不起波澜,依旧是那样温和地笑,
“我们同母异父,从小时候开始,他就特别讨厌我,而华氏的死对头是无尽,他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和无尽的继承人玩,企图气我。”
丁费思僵在原地,对于这关系背后的错综复杂有些缓不过劲来。
华晏只对此付之一笑,温声道,
“他从来没有叫过我一声哥,虽然后来我们的关系没有那么僵硬,我也没听过他叫我哥。”
他摇晃着酒杯,似乎在回想着什么,
“直到他高中保送之后,我将要和一个女孩订婚,他突然问我,和喜欢的人结婚是什么感觉。”
丁费思愣住,就这么呆呆地看着华晏。
华晏的语气依旧温柔,
“他第一次对我那么亲近,我很难做到忽视,便告诉他,我是商业联姻,只觉得对方还不错,也许会是很好的婚姻伴侣。”
华晏想起那个时候,仍旧觉得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没有给出让他满意的答案,祝野有点失望。”
“他说,他有一个喜欢的女孩子,他想和她结婚。”
丁费思的手不受控制地一抖,酒液撒了半杯出去。
她的心慌在华晏面前暴露无疑。
丁费思看着地上泼洒的酒液,不好意思地道,
“抱歉。”
华晏浅笑道,
“没关系。”
服务生很快过来擦拭干净。
华晏笑道,
“祝野第一次这么长篇大论地和我说话,像是真的把我当成了年长的哥哥,在向我分享他的事情,那种感觉挺奇幻的。”
“他说,不知道她喜欢什么样的生活,但是她很喜欢看书,高考完了,她就可以随意地看闲书,他特地空了一个房间当书房,请人打了书架。”
那个祝野甚少踏足的书房,在丁费思眼前一晃而过。
华晏温声道,
“他喜欢的女孩子很害羞,大概不太喜欢繁复而形式化的婚礼,所以他想和她在葡萄牙的奥比都斯办一个小型婚礼。”
华晏看向她,
“你知道为什么会是奥比都斯吗?”
丁费思摇摇头。
华晏轻声道,
“有首改编自葡语歌的民谣叫《她来自奥比都斯小镇》。”
他的声音温润悦耳,吟诵起浪漫的歌谣,
“…我走过浮桥三百梦,玫瑰与诗和你相逢。”
她有最古老的天真,如同朝霞第一枚吻…时光太长河水太深,请让我做你身边那位凡人。
葡语版的fico
assim
sem
você更动人心扉。只是怕丁费思不理解,华晏念了另一个版本。
在奥比都斯小镇,这座王后的浪漫城池,玫瑰与诗都和他相逢。
祝野想要终身成为玫瑰的门下之徒,沦为众生。
丁费思听着每一个字,眼泪忽然压抑不住地夺眶而出。
她侧过脸去,不想让华晏看见。
华晏也绅士地转过头去,没有看她,
“他那个时候才刚刚成年,我很惊讶于他已经想得这么远了。”
“因为祝野看上去就像花花公子,我说,她应该是你最喜欢的女孩子了吧。”
华晏垂眸轻笑,
“没想到他嘲讽了我一句,在英国待了那么久,英文却学得那么差,基础语法都稀烂。”
华晏重复当初祝野的话,如同祝野一般,一字一句郑重道,
“只有一个描述对象时,没有比较级,没有最高级。”
可听见这句话,丁费思眼前却是祝野指尖夹着烟,对着她淡淡呼出一口白雾,故意轻佻道,
”祝野眼里,从头到尾全世界就丁费思一个人是女的,丁费思全世界独一无二,丁费思全世界最漂亮,哭起来最好看,笑起来更好看。”
那些话,在此刻都找到了源泉,她本以为是几句轻佻调情的话,却从没设想过对祝野来说那不是情话,是誓言。
发誓的时候,不自称我,而称自己为第三人称。
像是电视剧里那些誓言,某某永远爱某某某。
可是他太漫不经心了,丁费思丝毫没察觉到任何不对劲。
他总是一副轻佻样子,总让她不自觉忽略那三年。
丁费思眼圈红了。
而华晏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
那样的话似乎有些孩子气,可是仔细想来,却有让华晏羡慕的勇气,祝野不论在谁面前,都敢直言不讳,一直如此。
华晏当时没想到祝野会说出这样的话。
毕竟大家都知道,祝野有一个风流成性的父亲,华晏自然而然就把祝野代入了风流薄情的印象中。
华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