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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沈清棠走到厨房,张秀兰笑起来“这么热的天儿,你咋来了?”
沈清棠将银子递给她:“嫂子,水灾已经过去有些日子了,县城里的铺子应该也都正常开业,这些银子你拿着,先去给于大哥看腿。”
腿上的毛病,不能耽搁,能尽早治就尽早治,若是拖得久了,怕是要永远落下病根了。
现今家里虽然有五两银子,但是腿上的毛病和别处不一样,钱少了不行。
五两银子对他们来说确实不少了,但是看病却不够。
张秀兰正在刷锅,两只手上都是泔水,不好接,但却酸了鼻子。
这样的日子,还能拿钱出来借给她治病,真的再没有比春丫对她更好的人了。
看看春丫,再看看她的那些亲人......
当初在娘家,她因为是个女娃,从小就要干最重最苦的活,吃的却是最少的。
家人每日挂在嘴边的话,就是生姑娘都是给别家生的,就算养得再好,以后都是别家的,何苦浪费娘家的钱给别人养媳妇,差不多就行了。
家里有啥,从来不敢让她知道,就怕她偷了去。
后来准备用她给大哥换亲,但对面的人不愿意了,这才没成。
之后嫁了人,没有公婆伺候,确实过了几年好日子,但婆母经常来找事,家中过得也不安宁。
前几年她娘病重,她便经常回家看看,家里又嫌空手回娘家,除了起不来床的娘,其他人都冷着脸。
她娘这辈子也命苦,嫁了个丈夫不是疼人的,儿子也只听媳妇的,甚至连自己的孙子孙女都要欺负她,可是作为嫁出去的闺女,她确实什么都做不了。
死的时候,身边只有她一个人守着,身上还有几个铜板,怕死了之后被别人拿了去,就交给了她。
她不想拿娘家的任何东西,便与她爹说了这事,当时她爹也是伤心的,家里又乱糟糟的,怕丢了,便说让她先拿着,之后再还回来。
丧事办完,铜钱的事情就忘了,前一日刚回了家,后一日娘家兄弟就找来,说是她欠了娘家的钱,她娘身上有一两银子,都被她拿走了,他们来要。
张秀兰问是谁说的,几个兄弟说是爹说的。
张秀兰当下就将兜里的那五个铜板扔给他们,大吼着将人赶走。

从此也寒了心。
不管是在娘家还是婆家,她从来没有被好好待过,她这样的,没想到有一天,竟然能碰到春丫这样的好人。
张秀兰怕弄脏了沈清棠的手,在衣服上蹭了蹭满是泔水的手,就这么握上来。
“春丫,春丫......”哽咽着实在说不下去了。
她实在不知该如何感谢,她明白,她都明白,春丫心好,都是因为当日他们刚搬来的时候,自己一家对她的态度。
因为她救了石头,他们两口子就在里正面前说了好话,后来帮着打扫了房子,还送了些吃食。
明明该报恩的是他们,如今他们却成了那个受恩的。
沈清棠拍了拍她的背:“嫂子快别哭了,一会该吓着石头了。”
石头站在灶房门口,怯怯地看着他娘。
“咱们都是邻里乡亲,相互帮助也是应该的,我们刚来那会,什么都没有,还不都是你和于大哥帮的忙?再说,这些钱算是我借给你的,虽说也不着急,但是以后也还是要还的,所以啊,赶紧将于大哥的腿治好,治好了才能下地干活,才能好好挣钱。”
张秀兰没有大哭,而是将头埋在她的肩膀上,只能听见细小的哭声。
这哭声压抑得很,听得沈清棠很不是滋味。
就这么轻抚着张秀兰,沈清棠也当了一回知心大姐姐。
张秀兰年纪不大,今年还不到二十岁。
可在这个年代,不到二十岁的年纪,已经把一辈子的苦都吃完了。
第51章 故人
张秀兰手里的银子已经不少了,就准备带着于明胜去治腿。
将家里安顿好,张秀兰头一天与周叔打好了招呼,沈清棠也跟着一起去,准备去看看衣裳和生活用品。
家里自从上次遭灾之后就没买什么东西,大部分都是从村里找得现成的,就连现在用的锅碗瓢盆,都是上次受灾时藏起来没被大雨带走的,上面要么缺了口,要么就开了裂,快不能用了。
他们三个人加起来都没有一件完好的衣服,就连她身上穿的,都是左一块补丁右一块的补丁,两个袖子都是另外接上去的。
他们刚来时的衣服早就磨破,现在身上穿的,都是小雀东拼西凑缝起来的。
如今趁着天气还暖和,顺便去看看棉花,这个时节,应该比冬天便宜一些。
三人上了牛车,周叔高高兴兴地赶车出了村子。
“去看腿好啊,等明胜的腿好了,以后就能干活挣钱,日子就能好起来了。”周叔笑呵呵道。
于明胜的腿已经有些日子,以前家里穷治不起,后来有了银子,于明胜说就算把家里的银子花光都不一定能治好,何必浪费钱,说什么都不去。
这回有了沈清棠借的,手头上的银子就有十几两,张秀兰说什么都要去。
于明胜拗不过,只能由着她。
“也是去看看,能不能治得好,也看他的命了。”
毕竟好几个月,好不好的也说不定。
路上比之前更颠簸,走了tຊ两个时辰,终于到了县城门口。
县里已经恢复了以前的样子,店铺林立,人潮涌动,百姓的脸上又恢复了往日的笑颜。
张秀兰和于明胜去了医馆,沈清棠准备先去成衣铺子一趟。
镇上的成衣铺子样式单调,沈清棠倒是也不需要买得多复杂,太好的也不适合在村子里穿。
不过县城的成衣铺子选择多一些,多少能挑一挑。
摸了摸口袋里的钱,兴冲冲地进了铺子,刚迈进去一只脚,就被店中的伙计给拦了下来。
“哎~我们这是成衣铺子,不是酒楼,没有吃的给你。”
......
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衣服,好吧,确实像。
但哪个叫花子有心思来买衣裳?
“我是来买衣裳的,不是来要饭的。”
那伙计上下打量她一眼,咋看都不像是能付得起钱的,他可不敢将人放进来。
“我真的是来买衣裳的,你店里的东西我又抢不走,看看也不行?”
伙计一看她一个小姑娘,倒是也没那么防备,只提醒:“铺子里的东西买不起你可不能碰啊,万一弄脏了你得赔。”说着,不情不愿地让了道。
一进去,她这一身装扮就引来了不少关注。
铺子里面看衣裳的都是穿着得体的姑娘妇人们,像她这样的,确实也是头一次见。
甚至有几个见她进来,赶紧往远躲了躲。
沈清棠就当没看见,在铺子里看了看,上面的标价真是让人望尘莫及。
这是镶了金还是带了银?一件棉衣竟然要三两银子,直接去抢得了。
关键是这棉衣的颜色老气不说,样式还不好看。
皱着眉看了多久,那伙计就站在身后盯了她多久,生怕她将铺子里的衣裳弄脏了。
沈清棠撇撇嘴,转身就要走,伙计嗤笑一声,一副果然买不起的模样。
不是棉衣买不起,而是买布更有性价比。
反正县里也有卖棉花的,再买些布,回去自己做不是更好?
从成衣铺子出来去了布行,选了半匹颜色淡的柔软的料子,到时做寝衣和小衣,又选了半匹桃红色、半匹褐色和一匹灰蓝色的普通布料,到时候回去做棉衣,最后又买了一匹麻布,一共是六百五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