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墨雨(凌霄墨雨)小说全文免费阅读无弹窗大结局_凌霄墨雨(凌霄墨雨)最新章节列表
时间: 2024-11-12 16:17:53
热度: 6℃
点击全文阅读
果不其然,这天刚去河里洗衣服回来,村长就找上了门。
“墨雨,在家吗?找你说点事。”
墨雨把村长迎到院子里,又从堂屋拿来一个凳子放到村长面前。
“吴村长,您先坐,我给你倒水。”
“不用,不用。”吴村长客气的阻拦。
村长接过凳子坐下来,看着整齐干净的院子,心想,这闺女还挺能干,一个人也能把日子过好了。
墨雨没有沏茶,端着一杯白开水递给村长。不是不舍得,是她不能再让村长觉得她的日子好过,从她这里捞好处。
一般人都会猜测,就算当初带了些钱财,这都几年过去了,也该花个差不多了。
很显然,村长也是这样想的,想起墨影离开前最后一次找他偷偷换细粮情景:
那个优雅的女人这几年也被乡下生活磋磨的满脸苍桑,布满老茧的手拿着两张皱巴巴的大团结,一脸不舍的递过来。
当时他不知怎样想的,脱口而出:没有钱,东西也可以换。
那个女人似是才明白过来,犹豫着从手腕上退下一块八成新的手表,表盘依旧光洁透亮,一看就是保存的很好。
村长看拿在手里翻来覆去的看了又看,非常高兴,拿去给闺女当嫁妆,多排场啊!
村长又给了小几十斤大米,不过墨影觉得太亏,就和村长讨价还价,让村长再找给她点钱。说她要去探亲一个月,光有粮食也不行。想再给孩子留点零花钱,以备不时之需。
村长也痛痛快快的给了她二十多块钱,这钱都不够买一张手表票的。
所以村长就觉得是自己占了大便宜,这年头,手表票多难得啊!粮食虽然难弄,可这些加在一起也不值一块手表钱。
于是又很爽快的给她开了一个月的介绍信,并保证说在她离开这段时间,绝不让墨雨在村里受委屈。
“村长,有啥事,您说。”
墨雨坐在村长对面看着他那变幻莫测的脸,出声提醒。
村长象征性的咳嗽一声,拉回思绪,嗯,想远了。
“你看啊,墨雨,咱们农村人啊,还是要下地挣工分,不然没粮食,咋过?
虽说你也买了一点粮食,那也撑不了多久。”
村长在心里嘀咕:看你买粮时一毛,几分的都拿出来了,恐怕也没什么钱了。
墨雨腼腆的笑笑没接话。
“呵呵,那个墨雨啊,你姨恐怕是不回来了。这么久了,你也该为自己打算打算了,看在你姨的面子上,村里也不会为难你的。”
墨雨一脸感激的望着村长。
“是,我听您的!可是,我从来没有上过工,我不知道能干什么呀。”
说完就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
“不怕,明天让我家你婶子带带你。好了,就这样说定了,明天早起去麦场集合。”
“好。”
村长一口气喝完杯子里的茶,背着手走了。
看着村长远去的背影,墨雨为自己的演技点了个赞。
按理说村长没必要对一个小姑娘这样客气,可村长会做人啊,想想这几年从墨影这给家里增添了多少收入。
还有就是这万一哪天墨影回来了,或者墨雨的家人找来,毕竟墨影可从来没透漏出墨雨是孤儿啊。
总之,交好就比交恶强,不就是说几句好话嘛,又不需要他管吃喝。
往后数年,村长不止一次的称赞当初英明的自己。
既然已经确定好去上工了,就要小小计划一下。
工分不必拿太多,她不缺吃的,柴米油盐,唯独缺柴,所以要留出时间,去打柴,还要多屯点。
以前墨影和原主相依为命的时候,捡的柴不够用时就拿钱请村里人帮忙。现在的墨雨,有的是力气,所以上山打柴不在话下。
更何况,这绵延数百里的群山,深处更是少有人踏足。里面肯定有不少天材地宝,她也想去捡个漏。
虽没听说有什么豺狼虎豹,但野鸡,野兔应该有的,打个几只也不错。
夏收过去,秋播开始,时间赶的很紧,一点时间都不能耽误,免得影响产量。
这里的秋季作物以玉米为主,其次是红薯,大豆。
玉米是仅次于大米,面粉的重要口粮。因为大米,面粉价格高,有的人家都是留少量的自家吃,其余的拿去城里换钱票,补贴家用。
这时候农村人除了地里收的庄稼,没有其他收入,钱票都只能拿粮食换,还得偷偷摸摸的。就这要是被gwh的抓到,就给你定个投机倒把罪,要判劳改的。
除了玉米,就是红薯了,可煮粥,也可晒红薯干,磨红薯粉。
这个年代,吃饱穿暖是一件奢侈的事情。
……
第二天,上工的铃声响起,墨雨快速的穿好衣服,刷牙洗脸,额头的伤口已经结疤,也不用包扎了。
没有开火做饭,从空间里拿出面包,牛奶。边吃边想,准备工作还是没做好!要反省一下!
想吃热乎的饭菜,还得抽空做一些放在空间里,方便食用。
来到集合地点,男女分开站好,墨雨刚想过去知青那边,就被一只手拉了过去。顺着力道站稳,扭头就看到一个笑咪咪的大婶。
看样子,拉她的就是这位大婶了。
“小雨,昨天你村长叔都和我说了,今个要我带着你上工,你就和我一起。”
墨雨点点头。“行。”
她本来想去找凌霄,因为她觉得这里最熟悉的只有他,不懂得请教他,也会好沟通。
既然村长媳妇拉住了她,也就不必过去了,看村长媳妇这热情劲,待会应该会耐心指导。
……
吴家庄属于红旗公社下的第二大队,大队长和村长都是吴家人,一个对外协调工作,一个对内,安排村里大小事宜。
支书和妇女主任都是乡里任命的。也不是每天都在村里。今天安排上工事宜的依然是村长。
“好了,我说一下今天的上工任务,吴大力和吴家宝牵着牛继续去犁东边的地,女人们跟在后面用耙子整地。
男人一半人去挑粪,一半人去南边给红薯地打岭。好了,抓紧时间干吧!”
呼啦啦人群散开,三五一群勾肩搭背去自己分到的田里,男人一天十个工分,女人八个工分,人们互相监督,偷奸耍滑完不成任务的就被扣分。
村长也会时不时的转悠着看成果。说几句鼓励的话,再讨论一下即将开始的秋播情况。
这个时代标榜是“劳动最光荣”,“农业学大寨”。看看那一个个热情高涨,干到兴起有时还要喊上几声口号。
本想浑水摸鱼的墨雨顿时打消念头,咱可不能做那反面教材!
第 8 章 继续上工
村长媳妇姓王,是第一大队王庄的,墨雨就喊她王大婶。
“来,小雨,你就跟着我。这农家活其实很好干,一学就会。”
村长媳妇领着她,找到一块相对平缓的土地,给她划分好要干的区域。
“今个不能给你分太多,第一天干,就怕你受不了。”
墨雨接受了村长媳妇的好意,忙点头称谢。
翻过的地还有大块土疙瘩,她们需要做的就是把这些土疙瘩敲碎,看到坑洼的地方,还需再整平。
村长媳妇一边干一边讲解,墨雨在一旁认真看着,听着,觉得并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看了一会儿,就想自己下手了。
“王大婶,我先去干会试试,不懂再来找你。”
“好,去吧!”
墨雨抄起锄头,信心满满,干劲十足。
干了一会儿,就感到手掌火辣辣的,虽没破皮,但已是红通通。唉,这不是她前世那双布满茧的手,还有得磨呢?墨雨暗自感叹一声。
锄头的木柄有点粗,她手小有点握不住。再者第一次拿锄头,实在是笨拙。
村长媳妇抽空看她一眼,就发现这闺女正在那看着手发呆,忙出声询问:
“小雨,咋样啦,是不是磨破皮了?
哎呦,这刚开始干活,都这样,时间长了就好了。”
墨雨还未吭声,旁边就传来一道不屑的声音,
“还真当自己多娇贵,这点活都干不了,整天等着让别人养呢。”
墨雨循声望去,看到一位身材削瘦的大娘,拄着锄头,正面带嘲讽的看着她。那大娘面容黝黑,眉间深深的皱纹,能夹死苍蝇。嗯,不认识。
但墨雨有一种终于来了的感觉,前世看那些年代文时,哪一本里面没有极品?
不管是女主,还是恶毒女配,都要和村里大妈之间发生二三事。
地点一般都在上工的田里,知青院里,还有火车上。
文里的极品角色个个都是人形战斗机, 嘴就像噴粪池,张嘴就是一堆污言秽语。
这样的人啊!心理扭曲,找不到宣泄口,就无能狂怒拿别人来排解。
旁边虽有人用不赞同的目光看她,却没有人接腔,看样子还是个不好惹的。
再不好惹在她这里也行不通!
墨雨冷笑一声,气场全开。凌厉的目光直直的射向这个嘴贱的妇人。吓得她刚到嘴边的话,一下子就咽了回去,然后狠狠地打了个响亮的嗝。
“……贱人……嗝……嗝……
老娘……老娘……嗝……才不怕你!”妇人扔下锄头瘫坐到地上。
周围迅速响起一阵笑声。
“哈哈,这娘们平时不是挺厉害嘛,这人家闺女一句话都还没说,她就吓成这熊样?”
“这坐在地上起不来了,不会吓尿了吧!哈哈哈……”
大家的目光转向墨雨,这不温温柔柔的一小闺女嘛。
只有村长媳妇没有跟着众人一起笑,因为她一直关注着墨雨,所以没有错过墨雨眼里那一刹那的刺人的冰冷。
她愣愣的站着,心里突突的,这闺女咋那么吓人哩。
村长媳妇形容不出来那种感觉,只是本能的想要远离。
墨雨看着村长媳妇眼里的惊恐,后退的身形,冲她甜甜一笑。
哎呀妈呀,咋更可怕了呢?她要去找她家老吴压压惊。
……
这是太阳也升高了,有早起没吃饭的已站在地头等着家人送饭了。
每天天不亮就集合,有起得早的在家吃了饭,想多睡会懒觉的就先来地里干活,再等着家里人做好饭送过来。
吴小红因为在供销社上班,不用去那么早,就每天被她妈安排做一家人的早饭。这不,今天来给她妈送饭,却看到了她妈正坐在地上,打着响亮的嗝,嘴里还不忘嘀嘀咕咕。
“妈,吃饭了,你咋还坐地上呢。”露水打湿了一夜的土地,还是很凉的。
哦,原来是大队长媳妇。对上号了,这是看她不顺眼啊。为啥呢?故意针对,还是无妄之灾。
消瘦妇女没接她闺女的话,而是飞快的瞄了一眼墨雨,看她没注意这边,快速爬起来奔去地头。
吴小红也看到了拿着锄头的墨雨,哼!狐狸精,就算勾到了凌知青又怎么样?还不是要下地挣工分!没爹没妈的孤儿,一个小姨也跑了,就活该没人要!
墨雨顿觉不爽了,咋的啦,这一大早又是被人骂,又是被人瞪, 严重影响她干活的热情劲。
弯腰从地上捡起一个结实点的土疙瘩 ,手指用力,“嗖”的一下,正中红心。土疙瘩稳稳的落在吴小红嘴里。
“呕”吴小红差点背过气去。
墨雨不再关注吴小红母女。
抬头看天,阳光已开始变得毒辣,这又不是末世,不拼命也能活得好好的,咋就那么想不开呢?
墨雨决定再次反省一下自己。
“小不点儿,你去歇着,我来干。”一道清亮的男声在身后想起。
凌大知青就是及时雨啊!不过她可不是小不点,而是老阿姨了。
前世她13岁考上国内大学,15岁结业,出国留学,18岁在国外常青藤大学毕业回国。
还没发光发热,为国争光。就直接开始了末世,到死也才28岁!她都没过过一天清闲的好日子啊!
穿到这个年代,又要从头再来一遍,她都觉得自己的命好苦啊!
不过真让自己坐在一边,看着凌霄一个人干,她觉得良心有点过不去。
“你的干完了,就跑来这边。”
“你别担心,我都干了一半了,剩下的晚上加班干。”
那就没有心理负担了:“好!我们一起,中午我请你吃饭。”
你帮我干活,我请你吃饭,没毛病,反正她不缺吃的。
凌霄把自己的手套脱掉戴在墨雨的小手上,“先带着,回去我给你拿副新的。”
墨雨觉得自己又可以了,调动力量异能,把锄头挥舞成了一道残影,一会儿就把凌霄抛在了后面。
墨雨从未想过在凌霄面前遮掩自己的能力。
凌霄呆呆地望着女孩的背影,脚步稳健,力量蓬勃,虽快却有章法,没有一个多余的动作。
她怎么会有这样的好身手?就连他这个西南军区的兵王都做不到这一步,掩着心中的诧异,凌大知青加快手里的动作。
其实在凌霄看来超乎寻常的表现也只是墨雨压着脚步干的。
但落在周围这些平常人眼中,墨雨也只是力气大,干活卖力,在农村,力气大的人也不稀奇。
十点多的时候,墨雨和凌霄就干完了村长媳妇划分的区域,她找到村长媳妇,和她招呼了一声,并领她去看看现场成果。她怕村长媳妇不信,不给她作证,到时候又要扯皮。
在村长媳妇一脸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墨雨和凌霄收工回家。
第 9 章 和凌霄一起上山
吃过午饭,墨雨回到房间,倒头就睡,这是末世练就的技能,熟睡中却又留着一抹神识警惕着外界。
所以当凌霄的脚步停在大门口的时候,她便已清醒,几吸之间便到门口。迎面撞上凌霄抬起准备敲门的手。
他竟然没有听到小姑娘的脚步声!
“你……”
似看懂他眼中的疑惑,她说“我会功夫,”而且还不低。
“走吧!”
凌霄大步朝前走,墨雨紧随其后,这才看到他不但背了个大背筐,还挎着一捆粗绳,准备的还挺齐全。
在末世使用空间习惯了,什么都是用时直接从空间拿,所有需要准备的东西都在空间,除了隐瞒她最初在天鸿国际商城收的东西 ,其他的她也从不避讳旁人。
人嘛,不能把所有底牌都显露人前。
再次经过那条河,河水清澈见底,河面上的落叶打着旋儿顺流而下。
站在山脚下,抬头仰望,山脉高耸入云,连绵不绝。
“附近的山林早就被村民薅秃了,要想打点猎物,还是要往里走。”
凌霄看着墨雨,征求她的意见,“就是不知你是否害怕,进深山有些危险,不过我会保护你。”
其实凌霄也有点试探的意味,想了解一下小姑娘的身手究竟如何,通过今天短暂的接触,他觉得应该很不错。
“用不着!你顾好自己就行。”
拖后腿的还不知是谁呢?虽然她从凌霄身上看到了强劲的爆发力,但她也敢肯定凌霄不是她的对手。就冲实战经验凌霄就远远不及她,末世十年的战斗可不是演习。
“把绳子给我,扎好裤脚,全速前进,天黑前要回来!”
墨雨气势陡然一变,这时候的墨雨再不是那个软甜的小姑娘,她就是那具备强大能力的领导者!站在高处发号施令。
凌霄瞬间感觉仿佛来到了战场上,紧绷肌肉,蓄势待发。
墨雨一个箭步窜出几米远,攀爬跳跃,如履平地,很快来到了密林深处。
这里古树参天,枝繁叶茂,阳光透过叶间的缝隙,洒在潮湿的地面上。斑驳的光影如点点星辰。
墨雨停下来,抱着手臂懒洋洋的站在那里,等着凌霄的到来。
殊不知身后的人心里早已翻起惊涛骇浪,只不过来不及思考什么,前面的身影已影影绰绰,他只能把一切想法抛诸脑后,奋力追赶。
……
呼!终于,赶上了!
凌霄用一只手肘抵着近旁的树干,一手去擦额头的汗。看着眼前风轻云淡的小姑娘,什么话也不想问了,华国如此之大,奇人异事何其多。
“感觉怎么样?突破极限没有?”
“应该没有,不过也是我目前为止行走速度最快的一次。”凌霄如实回答。
“嗯,下次继续努力。”
墨雨踮起脚拍拍凌霄的肩,凌霄哭笑不得。
“这座山面积太大,以后再慢慢探索,今天呢?我们可以先找点药材,打个猎物。
这样的深山,应该会有大型动物,注意安全,分开行动吧!”
“好,”凌霄循着湿气重的方向而去,湿气重的地方意味着有水源。有水的地方很大可能有动物,现在正是午后最热的时候,会有动物找水喝。
墨雨却是闲庭信步,没有什么特定目标。如果这还是她前世那个世界,倒可以寻找一种神奇的草药,资料记载,那种药就生长在这座山里。
人们把这种草药称作“仙草”,疗效神奇,可以治疗很多疾病,用处甚广。最神奇的是它的止血效果,那是立竿见影。
春天发芽,秋天落叶,根只要不死,第二年就重新生长。由于植株矮小,需要仔细观察,一边回想看过的图片,一边注意着脚下的植物。
……
嘿,看到了什么?
人参,夏天的时候人参还在开花状态,黄绿色的花瓣,细细一数,五瓣,看它直立的茎,把根部的腐叶拨开,露出又密又多的芦碗。
确是人参没错,而且年份不低,还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啊!
墨雨从空间里拿出一把锄头,把人参周围的土刨开,找到它的根部,然后一个用力,整个撅了起来。
把工具扔一边,一点一点把人参上面土轻拂掉,再轻轻抖动几下,一棵完整的人参就呈现在眼前了,这次收获真不错。
找个盒子把人参装好,放到空间的置物架上。
墨雨打算去打只野鸡,因为她刚刚在挖参的时候听到野鸡扑打翅膀的声音了。
边走边顺手捡几个石子儿。
“也不知凌霄跑去哪了?半天也没动静。”墨雨自言自语。
前面响起翅膀划翔的声音,墨雨身形未动,手指弹起,一颗石子儿飞速射出,穿透野鸡的脖颈。
墨雨捡起野鸡,就想寻处水源,处理一下。
闭眼感受风吹来的信息,直直朝着一个方向而去,远远的水流声若有若无。
墨雨加快步伐,如残影掠过。
浓重的血腥味阵阵传来,墨雨心下一惊,大声喊着:“凌霄,凌霄!”
凌霄急忙丢下手里的鹿 ,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回答,
“我在这,墨雨,我在这!”
几吸之间墨雨已经站在了凌霄面前,看到河边一只被开膛破肚的梅花鹿。明白血腥味的来处了。
“还是一只雄鹿,你小子身手敏捷啊!
还见到别的动物没有,有没有遇到危险?”
一连串的问话,让人不知该先回答哪一句。俊逸的脸上浮现出宠溺的笑容:
“谢谢小墨雨的关心!只看到了鹿群,在溪里喝水;没有遇到危险,逮了一头鹿, 打算收拾一下就去找你,没想到你先找来了。”
墨雨拿出一把匕首,蹲下身麻利儿的收拾起来,她的手法明显比凌霄还要熟练。
“你这样被人看见,会被怀疑的。”
心里的话到底还是说了出来。
气氛一下子紧张起来。
墨雨回头盯着凌霄的眼睛:“你会去举报吗?”话语虽轻柔。
凌霄却感到了危险,仿佛只要他回答错误,今天就要命丧深山了。
未经思考的话脱口而出:“我不但不会,还会给你的身手找个合理的出处。
但前提是你不能损害国家利益。
我知道你很厉害,我也不是对手,军中上下也找不出几个能对抗你的人,但蜉蝣尚能撼树。
我们国家现在千疮百孔,敌对势力趁虚而入,我们虽渺小,不能为国家做出什么贡献,但身为华国人,就要有守护祖国的责任和义务!”
墨雨站起身,笑靥如花,鼓掌:“凌同志,我被你的精彩言论打动了。”
“别闹,严肃点儿!”
凌霄被她的嬉皮笑脸打败,情绪一下子就平静下来。
墨雨心中好笑,谁能知道,其实她是一个不折不扣爱国人士呢?
……
凌霄把分好的鹿肉放进大背筐,又在背筐上绑了一捆柴。迎着落日的余晖,和墨雨一前一后向山下走去。
第 10 章 凌霄 墨雨 日常
回到村里时,天已见黑,凌霄直接跟着墨雨回了家。把背筐放在院子里。就开始和墨雨打起商量:
“小墨雨,帮个忙呗,先把鹿肉放在你家地窖里,我们一人一半,我的那些明天下午再拿走。”
墨雨的强悍仿佛没有在凌霄心中留下印记,看着眼前一脸稚嫩的小姑娘,他还是忍不住这样喊她。
“当然可以。”墨雨一脸无所谓的耸耸肩。
“你地里的活不是还没干完吗?先去干活吧,回来后来这里吃饭,我给你做鹿肉。”
对于小姑娘的安排,他没有丝毫排斥,扛起锄头出去了。
墨雨关上大门,插好门栓。
先拿出一大块鹿肉放进厨房,其余的连筐一起放进空间,反正凌霄也不会去她家地窖查看。
这一次墨雨没有在自家厨房做饭,她来到空间,找到她在末世时布置的简单厨房,里面的厨具一应俱全,还有燃气罐。
末世刚开始那两年,地球上还有很多物资保存完整,他们是一边打丧尸,一边寻找没被污染的物资。
这燃气罐就是她和队伍去基地附近的农村寻找粮食时遇到的,那地方的人们大都是使用罐装燃气,还有的依然是烧柴的地锅。她就收了差不多有几百罐,她觉得在没电的情况下,这可比烧柴方便多了。
末世时虽没少用,只是消耗的远没有收的多。
墨雨先处理食材,鹿肉一半切块,一半切片。胡萝卜、洋葱切丝,然后一手拎起一只大锅架在灶上,开火。
一个锅里直接炖上红枣鹿肉块,另一锅爆炒,最后再蒸一锅大米饭。
……
等凌霄顶着月光,拖着疲惫的身躯走到墨雨家门口,想着门里的人在等他回家吃饭,所有的烦闷一扫而光。
和小姑娘待在一起的这几次,是他下乡这半年来最快乐的时光!也最让人期待。
吃完饭,凌霄扶着腰,慢腾腾的走回知青院,神情有些懊恼,竟然吃撑了!俊美的脸庞带有丝丝红云,在小姑娘面前丢人了!
凌霄不但自己吃个肚里圆,还打包了一些鹿肉块,这是他特意给梁博寒带的,因为他要贿赂一下这个室友,好给他以后的夜不归宿打掩护。
以前虽有时下工早,或是不上工,但他一直没有走远,也会按时回知青院吃饭,睡觉。但如果和那两个兄弟联系上,就会发生夜不归宿的情况,而且他明天晚上就打算进城一趟。
梁博寒看着眼前这大块大块香气扑鼻的鹿肉,感觉口水都要流下来了。自从来到这里,他还没吃过几块肉,有钱都花不出去啊!
梁博寒两眼冒光的看着凌霄,再三确认:“凌知青,这真是给我吃的?”
在这个贫穷的年代,给你个窝窝头都是恩人,更何况这么多的肉,这一刻,在梁博寒的心中凌霄的地位超过所有人!
“放心吃吧!这些都是你的,以后也会有。”
凌霄说的轻巧,仿佛这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
吃了还有,这是什么待遇!怎会有这样的好事?
梁博寒反而不敢吃了,后退半步:“凌知青,你不会让我帮你做什么坏事吧!我可不干。”
凌霄轻笑一声,这人心思还挺敏捷。心思转动,得说个不让人怀疑的理由,又能打消他想要举报的心思。
因为这个特殊时期,哪个人只要行迹稍微有点可疑,平常与其他人表现有所不同,就会被有心人盯上并且举报。一旦被gwh盯上,那就没有好果子吃。
既然话已经说到这了,就不能让梁博寒起丝毫歪心,还是要想一个一劳永逸的办法。
凌霄从行李箱里掏出他的军官证,递到梁博寒眼前,在他看清楚之后 就立即收了起来。其实他来下乡之前,并没有办退伍,准确来说,他还是一名现役军人。
当时他虽然没想通为何下乡,但也平静的接受了安排。
正了正口吻,凌霄一脸严肃:
“梁同志,我来这里是有任务的,以后可能因为一些事情,经常外出,甚至夜不归宿,希望你能保密,也希望你能帮忙打个掩护。放心,我不会亏待你的。”
看着凌霄严肃的脸,梁博寒被唬的一愣一愣的的。并欣喜的接受了这个艰巨的任务。
大口咀嚼着嘴里的肉,梁博寒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幸福。
凌霄也没想到,很快,他这些话就一语成谶,暗自感叹自己有先见之明。
一夜无话……
第二天,墨雨午睡醒来,先把大筐鹿肉从空间拿出来,放到厨房里。又去打了一大盆的井水,把鹿肉简单的冲洗一下,放在一边晾干水分。
如果照原样交给凌霄,他会产生怀疑的,尽管地窖里冬暖夏凉,可是经过了一天一夜,鹿肉不可能没有变化。
墨雨收拾好,又去地里干活了。
今天墨雨没有让凌霄来帮忙,看他昨天疲惫的样子,有点不忍心压榨他了,反正自己也不累。
墨雨完成自己的任务,毫不犹豫的扛起锄头回家。周围的大婶们看得一愣一愣的,在墨雨身后,开始高声议论起来:
“这墨雨丫头真是人不可貌相啊!昨天有凌知青帮忙,我还以为都是凌知青的功劳呢?
你看,今个人家一个人也老早就干完了。”
“看走眼了,这比咱们这帮老娘们儿还能干呢。”
其中一个尖嘴猴腮的年轻妇人眼睛骨碌碌的乱转,
拉住大队长媳妇:
“婶子,你知不知道这个小丫头是咋搭上凌知青的?”
大队长媳妇眼里闪过一丝惧意,又恢复到一脸不屑的神情。
“那个贱丫头家离知青院那么近,说不定早就勾搭上了!那地方离村里远,也可能都睡过了,我呸!”
心里却是恶毒的想着,最好未婚先孕,再被凌知青抛弃。人家一个城里来的,长的好看又有钱,怎么可能看上她一个孤女!
又想起来凌知青看不上她闺女,还把她闺女骂的狗血淋头,让公社的人好一顿嘲笑,就连凌霄也恨死了!他男人可说了,早晚都要教训凌霄那个混蛋,如今又加上墨雨这个小蹄子。
年轻妇人却有着不同看法:墨雨肯定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她一眼就看得出来,这还是她娘教她的绝招,怎样看出来是大姑娘和还是小媳妇。
以前,她娘家那边的人家怕娶回来的媳妇不是黄花大闺女,就请她娘偷偷去看。
墨雨虽没理会身后的纷纷扰扰。开始到处打量,寻找凌霄的身影。
……
凌霄继续翻着面前的地,连个眼神都没分给眼前的人。甚至想把地上的土扬进那张喋喋不休的嘴里。
“凌知青,你昨天晚上没有吃饭,又回来那么晚,大家都很担心你。
要是遇到什么事,就说出来,我们一起想办法。”
昨天她看到凌霄去帮墨雨干活,两人一路回去时还有说有笑。心想凌霄也许并不是那么冷血的人 ,以前的事也许是有什么误会。
今天她一直注意着墨雨那边,见凌霄并没有去找墨雨,心里乐开了花。借口上厕所就找到了凌霄这边。
第11 章 凌霄进城 1
凌霄还是比较好找的,挺拔的身姿,出众的样貌,是那种人群中一眼就能看到的存在。
墨雨找到凌霄这里的时候,正看到龚悦悦一脸深情地看着凌霄,嘴里念叨着什么。反观凌霄,眼里只有他挥动的锄头!视美女如空气。
啧啧啧,看来爱情的力量真伟大!不知这单相思算不算爱情?
也有人则一言难尽的望着龚悦悦,这龚知青真勇啊!上次被凌知青一脚踢飞,住院住了半个月,就这竟还没死心。
也让人不得不感叹凌霄的魅力之大!
围观众人都不禁为她捏着一把汗:这幸好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果只有他们二人,说不定凌知青又是一脚。
村里的未婚小伙子却忍不住心中嫉妒:这么漂亮的女知青,凌霄居然还看不上,这要是自己,要半条命都舍得!
一个偷偷爱慕龚悦悦许久的吴姓小伙子,实在看不得自己心爱的姑娘委屈,径自来到了龚悦悦身旁,未语脸先红:
“龚知青,你……你这么好,是……是凌知青配不上你。”也许是第一次和心爱的姑娘说话,紧张的都结巴了。
你确定这句话说的不违心吗?
众人一脸无语。
凌霄伸手拍了拍,这个身高只到他耳根的吴姓小伙子的肩膀:
“对,龚知青这样的,我确实配不上,大兄弟,也只有你这样扎实能干,一表人才的才配得上。”
众人“……”
更无语了。
这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好吗?
龚悦悦脸色青白交加,咬着牙怒瞪一眼吴姓小伙:“要你管,你算哪根葱!”就跑了。
小伙子一脸深情的望着龚悦悦跑远的身影,眼里划过受伤。
“我说吴明,你这闷声干大事啊!什么时候搭上龚知青的,来说说。”一魁梧青年一把揽过吴明的肩,戏谑的问。
“没,还没有。”吴明脸更红了。
“那你这不行啊!来,让大伙给你传授传授经验。”
又一小伙子挤了上来。
几人扎堆一起开启了追女人课堂。
这时,凌霄也看到了站不远处的墨雨,立马咧嘴就笑,惊喜地道:“你啥时来的?”也不知看到了多少。
看到我需要表现的这么高兴吗?墨雨暗想。
凌霄怕小姑娘觉得他招蜂引蝶,又怕小姑娘认为他是个冷心冷情的人,一时间患得患失的。
“表现的不错,”不喜欢就应该果断拒绝,不给对方留幻想,也好让对方尽快寻找下一个目标,说不定转角就遇到真爱。
喜欢保持暧昧关系的都是渣男(女)。别说什么不好意思撕破脸,要给对方留面子。
这些都是屁话,一方会觉得他(她)没有明确拒绝,说不定我还有机会,最后继续纠缠。
另一个会认为我没有答应他(她),对方的行为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让她(他)这么做的。
所以墨雨很认可凌霄的做法,如果对方继续纠缠,那就是对方的问题了,什么后果都要自己承担。
凌霄给找个平整的地方,把肩上的毛巾铺在地上,让小姑娘坐下。
“再等我几分钟,很快就刨完了。”
“嗯 。”墨雨听话的坐了下来。就是太阳太大了,不宜久待。
有小姑娘在一旁看着,凌霄感到浑身都充满了力量,把铁掀使得虎虎生风!
另外几个男知青看着判若两人的凌霄,心下震惊:这喜欢与不喜欢表现得也太明显了吧!
他们这次也算是看明白了,这龚知青是彻底没戏了,不但是龚知青,这红旗公社所有的爱慕凌知青的女人都没戏了。
特别是梁博寒知道凌霄昨天又是在墨雨家吃的饭,心里嘿嘿偷笑。
一位长着娃娃脸的男知青小声问梁博寒:
“博寒,这凌知青平常总是冷着脸,我都不敢和他说话,你们住一个屋,他和你说话不。”
“当然说了!凌知青人还挺好哩。”当然好了,梁博寒想起昨天吃的肉,又想流口水了。
这会天特别热!好多人都是干一会儿,就要喝点水,再擦把脸,然后继续干,每天这么高强度的劳作,都是为了一家老小能够有粮,不被饿死。
就这样,依然是吃不饱,穿不暖,不管什么时候,什么时代,劳力付出最多,收入却最少的就是农民。
凌霄完成任务,回头看着陷入沉思的女孩,稚嫩的脸庞上有着不符合这个年龄的独特气质。
太阳太晒了,凌霄不得不打断墨雨的沉思,伸手把她从地上拉起来。
“走,赶紧回家吧。”
……
凌霄先回到知青院,洗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就去了墨雨家。
大门敞开着,墨雨正在厨房里收拾鹿肉,给凌霄装的多一些,她只留下一小部分。
只要山上有猎物,吃肉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况且空间里还有一只野鸡呢。
凌霄不想拿那么多,但小姑娘不同意,凌霄争论不过 只能妥协。
墨雨感觉他并不是把这些肉带回知青院。但也没有打破砂锅问到底,爱送谁不是她该操心的事。
“我明天再来找你!”
自己先去看看情况,下次就可以带着小姑娘一起去了。
凌霄背起背篓,和小姑娘告了别,找条偏僻的小路,往公社方向赶去。
他想到公社找人再开介绍信,因为他下意识不想让村里人知道他去哪,特别是那个大队长,给凌霄的感觉很不好,只要明天上午回来就行。
他要找的是林未郁在信中提到的人,当初也是这个人去村里给他送的信。
林未郁告诉他这人不会泄露他的行踪,有什么需要也可找他帮忙,但他一次也没有去过。
不管是谁安排的,只要办事就行,他信自己的兄弟!
凌霄半小时不到就到了公社,这半年来也来过几次,都是到供销社买东西。
整个公社的政府部门都离得不远,武装部,医院在西街,派出所和粮站在东街。
占据位置最好,建筑最新的则是近几年成立的‘gwh’。
凌霄不想耽搁时间,他想尽快赶到城里,所以直接就去了粮站。
林业看着眼前这个丰神俊朗的年轻男子,心想:这气派,一看就是大家族里出来的人。
上次去送信,由于还有其他急事,只匆匆一瞥,虽感叹他容貌出众,便也没有更深的感受了。
如今站在眼前,便发觉他的不凡,身姿挺拔如松,气质刚硬,一看就是部队出身。
林业赶紧倒茶,恭恭敬敬的请凌霄坐下。
“呵呵,凌知青,走了这么远的路,赶紧坐下歇歇,喝口水。”
凌霄顺从点头应下,不管怎样,求人办事,总要有个态度,说上几句话是很有必要的。
凌霄卸下背篓,放在一边,坐下来后,刚刚的气势立即消失的无影无踪,这时的他,就是一个刚出校门的大男孩,还有点青涩。
第 12 章 凌霄进城 2 兄弟相见
这收放自如气势,更是震惊了林业,心中对凌霄的恭敬又加深了几分。
“凌知青,今天到来是有什么事吗?”他知道凌霄没事不会来找他这个小人物的,他也一直谨记着主家交代,不管凌霄来找他做什么,都要尽心尽力的安排好一切事宜。
舒展一下大长腿,凌霄端起杯子,喝了一口:“没什么重要的事,我要去市里,以粮站的名义帮我开几张介绍信,再给我找辆自行车,放心,明天给你还回来!”
“哈哈,凌知青说的哪里话,我怎么会不放心,我这就给你开介绍信。”说完,就急忙拿出几张空白介绍信。
先认真填好一张,和其他几张一起盖好章,双手递给凌霄。
凌霄接过看了一眼,揣兜里:“谢谢!”
“不客气!不客气!空白的凌知青放好,需要时自己填,也省的你再跑来跑去。”
凌霄翻开背篓上盖的东西,从里面拿出一块鹿肉,递给林业:“我在山上猎的,回家添个菜吧!”
林业一脸感激,接过来用报纸包好,小心的放到一个空抽屉里,又找把锁结结实实的锁上,这才放心。
肉啊!都两个月没吃上了!
在凌霄重新背好背篓的时候,林业已一溜风似的把自行车推来了。
笑咪咪的把车把递到凌霄手里:“凌知青,快去吧,不出意外天黑前能赶到市里。”
……
上了大路,凌霄紧赶慢赶终于披着晚霞进了城。
找个路人打听清楚市政府的办公地点,脚下一蹬,车子呲溜一下驶了出去。
凌霄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离开京市后,这还是第一次见故人。
一个人来到陌生的地方,强大如他,依然会孤单,会彷徨。
……
远远的看到一幢比较气派三层楼,这就是市政府大楼了,门前是一条宽敞的马路,大门两边则树立着高大牌子。
走近一看,左边牌子上写着xx省临沂市人民政府,右边牌子写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
虽已是下班时间,门口依然进进出出人来人往,凌霄看了一会儿,没看到熟悉的人影,就想直接进去找。
这时,一位热情的老大爷走了过来:
“小伙子,我看你面生的很,第一次来这里吧!是公干还是找亲戚?
这里的干部我都认识,说说啥情况?我帮你找人。”
这个老大爷没退休之前就在这里工作,退休后闲不下来,觉得还可以继续发光发热,就主动承担起这个看大门任务。
每天都早出晚归,兢兢业业,还特别热心肠,这不,看到这么俊的大小伙子站在外面不进来,就主动过去询问。
凌霄看着一脸期待他说话的大爷:“我找林北郁林秘书,我是他兄弟。”
老大爷的笑容更加深了几分,“他呀,我知道,今年刚来的,都得了领导几次称赞了。长的斯斯文文,工作起来劲头又足,认识他的人没几个不夸他的。”
老大爷领着凌霄进去放好自行车,指着楼上的某一个房间:“就是那间办公室,你上去吧。”
凌霄点头称谢,大跨步上楼了。
“咚咚咚,”敲门声响起。
林北郁扶了扶鼻梁上的眼睛,正了正面色:“进来。”
当林北郁看到推门进来的人,清冷无波的面容瞬间变得温柔,起身快步走到凌霄面前,看着半年未见的兄弟,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用力的拍了拍他的肩。
这里人来人往,不是聊天的好地方。
所以两人未做停留,就一起出了市政府。
“我们去贺杰那里吧!”
“好!”
林北郁知道好兄弟是先找的自己,相对于贺杰那里,这里找起来比较容易。
兄弟俩各骑一辆自行车,只不过凌霄背上的背篓现在背在了林北郁的背上。穿梭在大街上,自成一道风景线。同样的身高腿长,同样的英俊帅气,却又有着不同的气质。
这时候正是下班的高峰期,人流中不少年轻女孩注意到了他们,忍不住感慨:“要是能找个这样的男朋友该多好。”
穿过几条大街小巷,来到了一座小洋楼门前。这里人烟稀少,周围几乎没什么邻居。
雕花的镂空大门,墙上青藤环绕。
林北郁一边掏出钥匙开门,一边和凌霄解释:“来之前我们就说好了,要在这里先待上几年,再做打算。
后来就以贺杰的名义买下了这个小楼,作为我们兄弟相聚的地点。。
毕竟也不知知青下乡什么时候才能回去,也不知你的打算如何,以目前形势来看,待在这边反而更加安全。”
他们三个北郁心思最为缜密,往往走一步看十步,这样的安排确实是目前最稳妥的。
只是说到底还是他连累了兄弟背井离乡,与亲人分离!
凌霄用力的拥抱一下好兄弟,一切尽在不言中。
而他也不知矫情个什么劲,拖了那么久的时间才过来,凌霄想给自己一巴掌。
贺杰还在睡梦中,迷迷糊糊的听到熟悉的说话声,他猜想是林北郁,就不想动,反正他自己会进来。但立马又反应过来,不对?这是两道熟悉的声音!
他眼睛还没睁开,就一个鲤鱼打挺站在了地上,踢上鞋,噔噔噔跑下楼。
果然 ,客厅里站着两道熟悉的身影,他怔愣了一下,又迅速打开灯。
他的耳朵没听错,果然是凌霄这个没人性的家伙!这么久了,还不来看他!
贺杰一个箭步跳到凌霄身上,还没抱稳,就被凌霄撕了下来。
贺杰嚷嚷起来:“林哥不让我去找你,你也不来,现在抱一下都不可以,你变了,变得不是原来的你了,你就不想我?”
林北郁拎着他的衣领拖到门口:“杰子,你拿饭盒去国营饭店买点饭,我们都还没吃饭。”
想想凌霄早该饿了,赶了那么远的路,还背着那么大的背篓,到现在都没歇一歇。
他们仨一起的时候,几乎都是林北郁发号施令,一是他年龄比他俩大,已经21岁,二是他心思最缜密,事情考虑的全面,他俩还很愿意听,这不,贺杰已经提着饭盒出去了。
林北郁倒了两杯水,一杯递到凌霄面前:“说说,大老远的背的啥,贺杰这里什么都不缺。”
凌霄接过一饮而尽:“我插队的那个地方,就在君山脚下,昨天去了一趟深山,打了一只鹿。”
林北郁一脸担忧:“君山绵延数百里,深山里面危险重重。我前不久还看到一个案例,君山附近的一个村民,不听组织安排,独自进山,然后就失踪了。
大队干部怕被处分,迟迟不处理,半个月后公社才报上来。我知道你的身手不错,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
“放心吧!我不是一个人去的。”为了打消兄弟的担忧,凌霄把他和墨雨一起上山的事情讲了一遍。
林北郁的表情更严肃了:“你确定她身份没问题?我找人去查查。”
“查查也好,她到吴家庄的时候才十岁,她家里的事情她自己都不一定清楚。”
……
第 13 章 相处
墨雨使劲打了一个喷嚏,感冒了?不可能。有人念叨她?那几率就更小了。
墨雨在院中摆上一张躺椅,悠哉悠哉的躺在上面,享受着这份宁静。
皓月当空,地面上洒下一片清辉 ,多久没有看到这样的夜空了,就是末世来临前,城市上空也难有星光。
远处传来阵阵风吹树林的声音,如大自然的交响乐!婉转悠扬。
村子里还有孩童在捉迷藏,欢乐的笑声点亮了寂静的夜空。
勤劳的妇女们还在“啪嗒啪嗒”有节奏的踩着织布机。
这样简单美好的日子还能过多久呢?
……
贺杰抱着几个食盒从外面回来,凌霄和林北郁的聊天也告一段落。
人未到声先至:“快来个人接过去,还挺沉的。”
凌霄接过摆放在餐桌上,还挺丰富:红烧排骨,酿茄子,溜鱼段,还有主食水饺。
贺杰一屁股坐下来,看着两人:“你们两个聊的啥,我也要听。”
“好,今天晚上我不睡了,就陪你聊天。”
贺杰狐疑的看着凌霄:“你说真的?那好,反正我有好多事要问你,楼上给你布置的有房间,瞌睡了就睡,睡醒继续说。”
兄弟三个边吃边聊天,凌霄今晚确实没打算睡,好好的陪陪两个兄弟,天不亮就要往回赶。
贺杰兴高采烈的给他俩讲黑市的生意,只报喜不报忧。
看着这样的贺杰,凌霄陪他快乐,也替他担心:
“杰子,我们不缺钱,不用那么拼,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记得,不赚违背良心的钱,还有,把自己的安危放在第一位。
在危险面前,钱货都可以舍弃,只需保住自己,我在乡下不能及时帮到你,所以我只希望你万事小心。”
贺杰狂点头,他霄哥是真心心疼他。
说完又转向林北郁:“郁哥,找个跑腿的吧,那种不起眼的,但绝对要值得信任。从这边,或者京市那边找都可以,总不能什么事都让你俩做了,我在村里躲清闲。”
林北郁了然点头,收拾好碗筷,又把鹿肉放进冰箱,贺杰看见了,忙问:“这是啥肉,咋这么多?”
“凌霄打的野鹿,你可以拿些去做人情。”林北郁觉得这玩意儿以后绝对少不了。
“霄哥真厉害,市场上鹿肉可遇不可求,若遇到那不缺钱的,一斤十块八块都有人要。”贺杰感到与有荣焉。
“霄哥,啥时候我也能和你一起去打猎?”贺杰眼巴巴的看着凌霄。打猎这么刺激的事,他也想去啊!
“别急,以后有机会,”
说起打猎,他又想到了小姑娘。
“杰子,你的货都存在哪?我想挑点东西。”来了总要带点礼物。
“没多远,你在家等着,我去给你拿。”说着背起凌霄的背篓就往外走。
“等等,我给你列个单子吧!”凌霄伸手拦下。
贺杰一脸好奇:“我知道要给你拿什么,哪里需要列单子。”
在林北郁戏谑的目光中,凌霄的脸慢慢红了。
贺杰这下更奇怪了:“咋还脸红了?”
林北郁再也忍不住笑出声来:“他是要给小姑娘拿。”
贺杰一脸不可置信,惊叫出声:“你找女朋友了!”
“还不是女朋友,她还小,才16。我就是顺便给她捎带点东西。
就是小姑娘用的,吃点,都拿一些。”凌霄越说越淡定。
贺杰却抓耳挠腮的出了门,心里在想仓库里都有什么女孩需要的东西 ?不能让霄哥失望,这可是拿去追小姑娘的!
林北郁带着凌霄去了书房,这里装修的比较隔音。
关上门坐下,他开门见山:“究竟谁让你来下乡的,有没有头绪。”
他这样问是因为凌霄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接到的下乡通知书,他当时还是一名现役军人,档案都在军队。
这种情况下,悄无声息的安排下乡,一般人可做不到!事发突然,什么都来不及准备。
凌霄靠在椅背上,陷入回忆:
“那天晚上,就要换班休息的时候,委员把我留下,说了一会儿话, 最后告诉我,让我回家一趟,说我父亲找我。
我没有丝毫怀疑,就直接回家了,而当天晚上我父亲并不在家,我也没在意,直到第二天早上,有人送来了下乡通知书和火车票,我也才见到我的父亲,但他什么都没说。”
林北郁修长的手指一下一下的敲击着桌面。
“这样看来,委员和你父亲是知情人,但下令的人是谁却不好说。”
想起当时父亲欲言又止的神情,他肯定父亲知晓些什么,但不能说。
“我当时也想,这是不是一个任务,但直到现在还没有人联系我。”
就连他父亲都没有只言片语,对于现在的情况,凌霄有困惑,但也不自寻烦恼,谜题总有破解的时候。
乡下的日子还是很悠闲的。
“你离开以后,大院里也是谣言四起,很多人认为你是犯了大错,被部队除名的。从此断了前程,再与京圈无缘。
我爷爷却说这不一定是坏事,我也暗中查了几次,始终不知其中内情,就怕对方是敌非友啊!”
凌霄姿势更加懒散,“不用担心,我有自保的能力。”
林北郁神情放松下来:“只有不停的锻炼,战斗,才能提升自身能力。你那边不是有个现成的高手,多去请教。”
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
……
墨雨在睡梦中打了个激灵。
……
门外响起汽车声,听着像是进了院子,想必是贺杰回来了。
两人一同走出去,看到的就是贺杰领着一个人进了屋,每人都提着一大袋东西,看他们那吃力劲,应该挺重的。
贺杰把东西放下,就急忙打开给凌霄看:“霄哥,看看满不满意。”
贺杰一件一件的往外拿:“雪花膏,麦乳精,大白兔奶糖;的确良的花布,胶鞋还有小裙子……”
凌霄哑然失笑:“这么多,我怎么带走。”
“甭担心,咱有车。”贺杰努嘴,让他看停在外面的一辆卡车。
跟过来的人看了一眼凌霄,原来这就是让老板搬空一半存货也要送东西的兄弟。有他们老板这样的兄弟真是三生有幸!
其实跟班想差了,这生意里有一多半的钱都是凌霄的。
凌霄在军营的期间,贺杰家里出事了,成了派系争斗下的牺牲品。
林北郁当机立断,托了父辈的关系,把贺杰从贺家脱离出来,贺家其他人则被送去了大西北农场进行改造。那种情况下,能保一人已是不易!
凌霄没法亲身帮忙,就让人把他的这么多年的积蓄都送到林北郁那里,转交给贺杰,就算什么也不干,也能生活下去。
圈子里的混世魔王贺杰从此销声匿迹了。
后来他被林北郁带去了别处,先隐藏行踪,渐渐消失于人前,让人不再提起 ,好进行下一步安排。
也是巧了,这次凌霄下乡,远离京市,于是林北郁顺水推舟,在林爷爷安排下,两人也跟着来到了临沂市。
林北郁进了市政府,贺杰则成了运输队的编外人员。
只要跟着兄弟,在哪贺杰都无所谓。
……
三兄弟一夜未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