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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严重那次是陈母让他去接他表妹。
顾念初看到了,第一时间找他,却被表妹截胡,在她面前大放厥词。
她跑到酒吧里说要跟他分手。
陈景州当时慌得不行,什么法子都想过。
到了酒吧,顾念初一巴掌招呼在他脸上,他反而觉得心欢。
懵了一瞬,握着她的手:“手疼不疼?”
顾念初的手一抖:“你松手!”
“还生气吗?”
顾念初哼了哼:“妹妹?以后是不是情妹妹?”
陈景州叹口气:“是表妹,她来这里玩,我妈让我接她。”
“我来的时候刚知道她对你做的事,念念,对不起。”
顾念初有些醉了,也不知道听清没有,搂着他的脖子不撒手。
事后他去警告了那个表妹,又去找了陈母。
陈母的脸色从他进去到出来一直不好,陈景州懒得理会。
魏若希结婚前,顾念初特地在他面前念了好多次。
陈景州看着她那副样子,忍俊不已。
他早就想结婚了,只是怕她不适应,现在这样,反而是他想多了。
……
谈恋爱,结婚,自然又顺利。
当顾念初穿着婚纱站在他面前时,陈景州眼眶发红,差点没哭出来。
顾念初弯着唇笑他。
陈景州拉着她的手,没解释。
她可能不知道,她是他唯一的救赎。
“念念,我爱你。”
永远都爱。
“我也是。”
他们对视而望,眼中满是彼此的眼睛。
他们互相告白,在众人充满祝福的目光下接吻。
以后往生有她,他再也不是一个人了。
第94章 番外·努力总有回报
顾念初的婚礼之后,温宁独自去了S国。
找了提前看到的小镇,过起了悠闲快乐的生活。
这里的人生活节奏都很慢,温宁每天找个舒心的地方构思构思灵感。
往往每次看着看着,就入了迷,等回过神后,看到平板上一个字都没有写上去的页面,沉默两秒,马不停蹄地赶她的稿子。
这样的日子维持了一年。
每天写稿子不是必备之事,而是闲暇之余的爱好。
她会将自己对生活的感慨写进小说里,再写写她心之所向。
日子恬淡且圆满。
这天,她继续躺在小院中的软榻上抿着茶思考人生。
一道急促的敲门声打断她的思绪。
她不禁疑惑。
这个地方当时她租的时候就看中了人少,平时也很少有人来。
温宁心一紧,不会是抢劫的吧?
她蹑手蹑脚地从榻上下来,拿起竖在墙边的扫帚,边走边喊:“谁啊?”
外面没人应,只是敲门声越发响亮和急促。
甚至还打算开门。
温宁咽了咽口水,头皮发麻。
她躲在门口,在门被推开那刻,狠狠地将手里的扫帚打向来人。
那人闷哼一声,听声音很是痛苦。
“哪里来的小毛贼,还敢来你姑奶奶的地盘上抢东西。”
温宁边说着边继续往他身上抽。
“够了!”
那人怒喝一声,一把夺过扫帚。
温宁这才看清来人的长相。
一双凉薄的眼眸,高鼻梁,薄唇,只是看起来有点虚弱。
此刻正冰冷地盯着她。
温宁才不怕:“看你长得道貌岸然,没想到竟然,这么,不知廉耻。”
“……”
男人动了动嘴皮子,下一刻,眼睛一闭直接倒在地上。
“欸!”温宁吓坏了,用脚踢了踢他的身体,“你起来,别装死啊。
“别讹我,我没钱。”
喊了半天,愣是没动静。
不会死了吧?
念头一出,自己吓了一跳。
“真是上辈子欠了你的。”
她连拖带拉将人弄到屋里,去村里找大夫。
……
“没多大事,就是失血过多造成的虚弱,多加休息就好。”
大夫又嘱咐了两遍,才收了钱离开。
温宁看着本来就不多的钱财,此刻更是囊中羞涩,肉疼死了。
视线移向床榻上面色苍白的男人,叹口气。
算了,就当是花钱消灾了。
第二天,温宁从地里回来,就看到床上朝着四周不断看的男人。
“你醒了。”
温宁喝了口茶,淡淡开口。
“你是谁?”
许久未开口,他的声音微哑。
“我是你的救命恩人。”温宁义正言辞,“为了治疗你,我钱都花完了。”
“哦对了,你家里有钱没?”
男人捂着脑袋摇摇头:“不知道。”
“不知道?”温宁失声,“你该不会是空手套白狼吧。”
男人一脸茫然。
温宁见状,心里有股气撒不出来:“你叫什么名字?”
“不记得了。”
他依旧摇头。
温宁气得差点没背过去。
“你不要告诉我,你失忆了?”
小说中的老套情节,她一点都不希望发生在现实生活里。
男人眉头紧蹙。
“行了,我也不期望你还钱了,既然你没事了,就赶紧离开。”
她自己勉强能养自己,再多一个人,估计明天就去喝西北风。
“我不知道去哪?我可以跟着你吗?”
温宁微笑:“不可以。”
“为什么?”
“没有为什么?赶紧走,麻利点。”
男人低垂着脑袋,一言不发。
“我没钱,你跟着我准备吃土啊?”说完温宁在心底狠狠唾弃自己一下。
没出息。
竟然会觉得他可怜。
男人眼睛一亮:“我可以帮你干活的。”
温宁停顿下,这个好像是个好主意。
“那行,今天养好伤,明天我给你安排任务。”
“对了,”温宁打开电脑,“既然你想不起来你叫什么名字,那就叫,嗯,阿火吧。”
“?”
“祝我的书大火的意思。”
阿火点点头。
……
有了阿火就是不一样,有些她干不动的,他都可以干。
也不喊苦不喊累。
不仅如此,每天还给她做饭,有空看她的小说,鼓励她。
“想法和我想的差不多,只是现在市场不吃这套。”
阿火发问:“为什么非要迎合市场?”
“不迎合怎么爆火?”
“可是,你已经开始写了。”
他指指温宁保存的文档,上面已经有三万字了。
温宁:“……”
其实大可不必说出来。
“还有,以你的文笔,要是迎合市场估计已经火了,但你没这样做不是吗?”
温宁拖着下巴:“我只是想些点不一样的。”
“那就遵从自己的本心来。”
“阿火啊。”温宁捏捏他的脸蛋,“感觉你还挺聪明的,怎么回来到这样偏远的地方呢。”
阿火弯唇:“不这样也遇不到你。”
“也是哦。”
这个小插曲很快就过去了。
接下来几天,温宁琢磨去一个大致的大纲。
地里的活都是阿火干的,这倒是省了她不少力。
大纲写好,又修改了开头,继续往下写。
这本书持续了四个月。
灵感来了,一天码一万多都不是事。
卡文才是最痛苦的,有时候总觉得情节缺了什么,又绞尽脑汁想。
想不出,阿火就带她去玩。
当敲下“全文完”三个大字时,温宁松了口气,将稿子发给了责编。
发布的半个月,没有激起半点水花。
说不失望是假的,这本书她灌注了太多的心血。
阿火见此,拉着她去看了种的水果和蔬菜。
“可以啊,以后就算我走了,你也可以凭借这些,活的很好。”
阿火的情绪顿时低落下来:“你不要我了嘛?”
他长得本就好看,此刻耷拉着眼皮,像极了受伤的动物,惹人怜爱。
“我不可能一直在这里的。”
她待在这里很久了,也该走了。
“那我跟你一起。”
温宁摇头:“你难道就不想恢复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