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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狐狸端起梁氏亲手奉上的茶盅,拨了拨茶盖,抬首对梁氏道:“晚上置上两桌,替沈女医接个风。”
梁氏笑道:“还用得着殿下交待,臣妾早就备下。”
赵狐狸满意的点点头,“承风也来吧,太子妃总在本宫面前念起你的琴技。”
梁氏接话道:“余音绕梁呢!”
“褚一诺。”
董承风掐断了回忆,拉着长音道:“你知道我听到太子说完这一句话后,想做什么吗?”
褚一诺:“做什么?”
董承风:“想重新投个胎。”
那日在二门外见到沈杜若以后,他就使出浑身的办法,好好打听了一通。
她出身太医世家;
她聪明绝顶,刻苦好学;
她在外游历四年,医术出众;
再看自己……
异族人;
一个弹琴的;
放浪形骸;
一高一低,云泥之别,所以她能做太子的贵宾,他只能在席上弹琴。
“我活了二十多年,从来没有嫌弃过自己的出身,可是那一瞬间,我忽然嫌弃上了。”
不仅嫌弃自己的出身,还嫌弃自己从前的放荡,甚至连自己的长相都嫌弃上了。
个子太高,气质不够儒雅,和她站在一起,一个狂野,一个内秀,半点都不般配。
“褚一诺,你敢信吗?”
董承风:“在遇到她之前,我是个连赵狐狸都不曾放在眼里的人,太子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也是一日三餐,一年四季,死后埋进土里而已。”
褚一诺并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这还是在男人女人中驰骋,片叶不沾身的董承风吗?
怎么听口气,像个怨天尤人的小媳妇儿,处处透着委屈、自卑的劲儿。
“一眼,就那么喜欢吗?”她问。
“就是那么喜欢。”
董承风重重点了一下头,“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我来到太子府,就是为了遇见她。”
那天的接风宴,梁氏操办的很是热闹。
他刻意的打扮了一番,选了一曲《平沙落雁》。
这曲子三起三落,委婉流畅,有志者,能听出鸿鹄之远志;无志者,能听出逸士之心胸;有情者,也能品出这其中的深情。
他弹得极为投入。
就好像一个恨嫁的女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在骚首弄姿。
一曲终了,抬头一看,席上女人们都在用帕拭泪,沈杜若手撑着下巴,闭着眼睛……
睡着了!
第七百二十三章他怕
“噗嗤!”
褚一诺实在没忍住,笑出了声。
“这是第三个,一听你的琴,就犯困的人。”
“是啊!”
董承风冷笑一声:“你们三个拼拼凑凑,能凑成一家人了,你是不是很满意啊?”
我满意什么?
褚一诺听出这话里的尖酸,忙敛了笑。
“我后来打听了一下,琴弹得越好,越容易让人犯困的。”
董承风看她半晌,深深呼吸一口,在心里骂了一声:
可去他妈的吧!
沈杜若的这一睡,让所有人的视线,都落在她身上。
有婢女推了推她。
她睁开眼睛,看看四周,半点没有惊慌道:“我不爱听曲,一听就犯困。”
“沈女医可真特别。”
“不特别,能做女医?”
“听说都二十了。”
“嫁不出去了吧!”
太子妃梁氏唇边浮上一抹冷笑,目光沉沉地看着那几个说话的嫔妃。
“可是我平日里待你们太好?”
那几人一看太子妃这副面孔,吓得赶紧低下头。
这时,太子伸出手,在太子妃的手背上轻轻拍几下,“以后管家还是得严着些。”
“是,殿下。”
有个胆小的嫔妃一听太子这么说,吓得赶紧起身冲沈杜若福了福。
“沈女医,对不住,您大人有大量,别和我一般计较。”
“为什么不计较?”
沈杜若起身,冲太子夫妇行一礼,手一背,便扬长而去。
他看着她背影,一下子就明白了为什么千万女子中,偏偏是她撞进他的眼中——
因为特别,因为真实。
当晚,那几个议论沈杜若的嫔妃,禁足三个月,罚了半年月银。
从那以后,整个太子府没有人敢对沈杜若指指点点,见了面都毕恭毕敬的朝她行礼。
入夜,董承风在院子里来来回回踱步,心里慌的不行。
老狐狸非得歪在床上,听曲入眠;她倒好,大庭广众之下都能睡着。
偏偏他又是个弹琴的,也只会弹琴。
怎么办?
踱了几百个来回后,他做了一个决定——先接近了再说。
翌日。
傍晚。
沈杜若出太子府,他把人拦在半路,毫无铺垫的开了口:“我和殿下不是那层关系。”
沈杜若微微皱眉。
“一年半前,我被他用一文钱骗进太子府,用琴声帮他入眠……”
“我知道,这是五音疗法。黄帝内经的素问中说:精神内守,病从安来;灵枢也言:悲哀愁忧则心动,心动则五脏六腑皆动。”
沈杜若:“五音入五脏,可调理血气和脏腑阴阳,宫音入脾、商音入肺、征音入心。用乐如用药,药有三分毒,乐无毒,此乃上医。”
啥?
啥?
啥?
他彻底傻眼。
“董承风,其实你不来找我,晚几天我也会来找你。”
她蓦地笑了一下,眼神很清亮。
“我一直在找一个懂琴的人,研究如何用琴音治病,你可愿帮我?”
“砰——”
昏黄的夜空中,忽然绽放开了烟花。
五彩缤纷。
也不知是哪家的皮小子,把春节没放完的烟花拿出来放。
董承风笑成一副傻样。
“愿意!”
……
后面的日子,可就不是度日如年了。
每天午后,沈杜若会来找他,和他讲什么是五行、五脏、五窍;讲它们在人身体中如何运行,出了问题,会有什么症状……
他向她讲五音,讲给太子弹琴的一年多时间里,哪几首曲子他入眠最快,哪几首曲子会慢一些……
“褚一诺,你有喜欢的人吗?你知道和喜欢的人在一起,是什么滋味吗?”
董承风眼中两簇光。
“就好像你的心里,天天放了一朵烟花,一想到这个人,嘴角就高高扬起,怎么扯都扯不下来。”
那些日子,董承风看到风,觉得暖;看到雨,觉得痴;就是看见一株狗尾巴花,也觉得这花怎么那么美。
“她呢?”
褚一诺:“也喜欢你吗?”
董承风看着褚一诺,磨了磨后槽牙,手指轻轻一拨,琴弦发出一声“诤”。
“她那时还谈不上喜欢,但对我已经有了三五分亲切。”
人和人是不是同类,几天处下来就可知一二。
他们俩个人,虽然一个野,一个冷,却有一个共同点:真。
不会说假话,不会算计人,也不会奉承任何人,有一说一,心怀坦荡。
在同类身上,真心是能换来真心的。
沈杜若和他在一起,话慢慢变得多起来。
她会说起游历四年的趣事,说起鬼门十三针,说起亦师亦友的白振山……
他会说草原上的风俗,说和师父的往事,也会说自己在秦淮河上的风流……
他没有瞒着,还是选择了坦白。
人啊,谁还没点荒唐的过去呢,人无完人,咱荒唐过了,改了,不就好了吗!
她听完,愣了片刻后,忽然问:“来,和我说说男人和女人有什么区别吗?”
他本来坐得好好的,被这句话吓得一个摔下去,欲哭无泪,只能捶胸顿足。
她在他的满脸尴尬中,放声大笑。
“我到现在,都忘不了她大笑的样子。”
董承风灌了几口酒,被酒浸润过的嗓音出奇暗哑。
“眼睛眯成一条缝,露出一口整齐的白牙,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的,像一只灵动的兔子,好看极了。”
她笑出了眼泪。
他从地上爬起来,掏出帕子递过去。
她接过来,擦擦眼角,道:“董承风,有机会你带我去秦淮河边玩一玩啊!”
他故意冷哼:“好啊,我弹琴,你看病,一个治心,一个治病,银子都被咱俩赚去了。”
“这个主意好。”
她伸出手:“一言为定!”
他伸手,在她掌心轻轻一拍,呼吸也跟着滞了滞。
沈杜若,总有一天,我会把你的手牢牢握在掌心,再也不放。
“握住了吗?”褚一诺问。
你这丫头是要气死我吗?
哪壶不开提哪壶!
董承风眸色渐渐黯淡下来:“褚一诺,你知道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什么吗?”
“什么?”
“觉着自个配不上她,没有早一点开口。”
越相处,越喜欢;
越喜欢,越自卑。
就怕自己开了口,连和她说说笑笑的资格都没有。
每天夜里,他躺在床上,看着帐顶,想说的话源源不断——
“沈杜若,我以前是个烂人,可我遇着你以后,就改了。